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
纪委办公室(监察室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)

部门简介
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部门简介 >> 正文



审计科工作职责
日期: 2025-06-05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审计科工作职责

一、认真贯彻审计条例,执行审计法规,遵守审计职业道德,拟定学校有关审计制度。

二、对学校财务收支、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。

三、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对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(草案)进行审计监督。

四、对学校固定资产、物资设备的采购、使用、管理和报废进行审计监督。

五、对学校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预算、结算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。

六、对以学校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、评价。

七、根据需要对学校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。

八、协助本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九、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。

 

桂林师范学院纪委(监察审计室)

地址: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

电话:0773-3975044  邮编:541199

清廉桂师 微信公众号